辽宁朝阳警方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逼停危险汽车

  • 2019-05-13 14:14
  • 北京青年报

据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13日通报,5月13日上午7时20分许,凌源一男子戈某因家庭经济纠纷不满法院判决,携带84岁老母亲,驾驶一辆贴满诉求标语、并装有桶装易燃液体的中巴车,在朝阳市委门前表达诉求,并一度情绪激动。随后,戈某驾驶中巴车沿兴隆大家庭、珠江广场、珠江大桥线路行进,并意图进入加油站及附近学校,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处置民警瞄准时机,当机立断,在两辆社会车辆的配合下,将戈某车辆截停。

经工作,8时30分许,戈某妥协并被警方控制。

众所周知,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都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全力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同时,两名私家车主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勤务,在成功避免一起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中发挥作用,值得广大市民宣传和学习。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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