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外贸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升级

  • 2019-07-22 09:19
  • 福建日报

(记者王永珍通讯员林文宇余瑜)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福建省外汇局分局发布《深入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这是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改革的第三次更新四年来该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的实施细则将实现六大外汇业务的创新突破,如简化外汇登记管理,提高投融资便利性,更新和完善区域跨国公司跨境资本集中经营管理业务的相关要求,并为该地区企业的资本使用资金提供资金。更方便。

福建保税区外汇政策3.0版的主要创新政策包括:

允许试点实施本地区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当资本账户的外汇收入用于国内支付时,可以通过《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处理,而无需逐一提交真品证明材料。

放宽对国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限制。区内企业可以办理外汇局福建省分行管辖范围内任何银行境内直接投资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

放宽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投资的限制。在实际和合规的前提下,本地区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内股权投资的实际投资规模,使用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或者结汇所得的人民币资金。

决定选择“博彩差异”模式借入外债的区内企业,在跨境融资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下调整借入外债。

放宽跨境融资签约货币,提款货币和还款货币必须保持一致,允许企业的提款货币和还款货币与合同货币不一致,但提款货币和还款货币应保持一致。

外债取消登记分散到银行。境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可以由外汇局福建省分局管辖范围内的银行直接办理,取消企业办理业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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