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水平

  • 2019-07-29 14:51
  • 云南日报

原名:云南提高城乡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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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根据有关规定,云南省于2019年提高了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和城乡贫困人口救助标准。

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提高到61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比上年底分别提高到4200元/人/年。去年9%,16.3%;全省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比上年同期增长10%,特殊困难人员的护理补助比上年明显提高。去年。

云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国家(市)认真组织招标工作,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和贫困人员援助水平不低于省。铝标准,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以此为基础。适当增加。各地最迟在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据报道,截至今年6月底,云南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2.5万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7.7万件,其中贫困人口144.7万人。上半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3.05亿元,特困人员5.14亿元,临时救济资金2.45亿元。中央和省级全额计量补助全年向贫困县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27项,怒江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的贫困人口扶持资金为分别达到2.48亿元和5.02亿元。

此外,今年省级还专门拨款3亿元,资助地方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协会制度。截至6月底,全省77个县(市、区)配备了1万余名社会救助助理人员。(记者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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