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的职业病诊断必须由3名以上的单位医师做出

  • 2019-07-31 16:23
  • 金羊网

广东发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

金阳网讯记者冯希希报道:30日,广东省卫生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方法”),明确职业病诊断医师的资格和诊断范围,并提出职业病诊断应根据三名上述单一职业病诊断医师共同制定。据报道,这种方法将于2019年8月29日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该方法,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并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职业病诊断医师分为以下六类:(1)职业尘肺; (2)职业化学中毒; (3)职业耳鼻喉疾病; (4)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职业性放射病; (6)综合类别。综合类别包括《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所有职业病。

该方法规定,已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依法从事诊断类别的职业病诊断,不得从事该类职业病的诊断。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获得的诊断,不得拒绝在诊断范畴内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工作。原则上,职业病诊断应由三名以上的单一职业病诊断人员共同制定。

在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过程中,在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过程中,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当在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或者劳动关系有争议时,指导当事人。在职时间。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患者临床表现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联系,则应根据法律将其诊断为职业病。

另外,当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出职业病时,如果诊断医师对诊断结论有任何不同意见,诊断结论应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不同的意见应当是如实记录。参与诊断的职业病诊断医师不得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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