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如何确定引进河南省的实施措施

  • 2019-07-31 16:28
  • 郑州日报

昨天,河南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每个学年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识别工作,并建立审查结果的审查和核实机制。

据报道,《办法》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相关国家法规批准的学院,以建立和实施学历教育(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大学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报名参加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术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学历;包容性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幼儿。家庭经济困难意味着学生自身和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

政策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绩将作为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补贴和财政支持分配的参考因素,作为学校的主要因素。实施各种政府资助政策,实施学校补贴措施。我省要求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从客观现实出发,统一标准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有必要确保内容,程序,方法等的透明度,以确保公平,并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严格禁止学生在公共场合投诉并相互竞争。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识别因素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消费等因素,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个层次: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原则上,每个学年应进行一次工作。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始后60天内完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鉴定,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成绩建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建议各部门和学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在分配和使用学生资助资金的过程中,滥用职权,疏忽职守,从事不正当行为,挪用,挪用,挪用,篡改学生资金的,必须依法办理。 (记者张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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