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住宅建筑必须100%配备充电基础设施

  • 2019-08-02 12:00
  • 新华网

新华社海口8月2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近期发布《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楼应按照100%的分配停车位建设或预留收费。

根据该方法,根据100%的分配停车位建造或预留住宅建筑物以进行充电。办公楼按照不少于25%的分配停车位建造。商业建筑和公共停车场和图书馆(包括P + R停车场)根据不少于20%的建筑停车位,其他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化和体育设施)将根据不建造不到15%的建筑停车位。 )车站(服务区),需要配备地面停车位,并建立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条件。

此外,现有住宅社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社会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停车场的产权(经营)单位,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责任,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比例不低于停车位的20%。

该方法清晰,外部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必须连接到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管理。提供对外建设和进入省级平台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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