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市场主体的非法分销将被列为“黑名单”

  • 2019-08-06 12:01
  • 河北新闻网

20190806083335200137016.jpg

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新闻网消息(实习生李巴涛记者宋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和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实施“黑名单”制度,查处违法违规的建筑市场,如非法转包,分包,非法转包等。链接,转让和出借资格。主体被列入“黑名单”并实施信用惩罚。

该意见指出,有必要规范建设和承包行为。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筑施工项目的建设应以单位工程为最小承包单位,不得进一步划分。施工单位应当向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发出施工项目,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依法履行各项义务。严禁发行包裹,分包合同,非法转包,并要求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施工单位不得将一个单元项目的建设分解为多个部分,并将其承包给不同的建筑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承包商不得要求购买指定的建筑材料,部件和设备,不得与总承包商或分包商使用“三方协议”指定分包单位。变相。政府投资项目可能不由建设单位资助。

规范施工承包行为。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义务,不得分包,分包或遵守法律。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应为其签约项目设立项目管理组织。在施工现场,应当驻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重点管理人员,并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标准化施工分包行为。专业分包商和专业运营承包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承担资质等级范围内的项目,依法签订合同。专业分包商和专业经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非法转包,分包或者加盟。

实施实名制管理系统。总承包商应对承担该项目的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承担全部责任。分包商对其雇用的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并与总承包商合作开展相关工作。

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建设市场监管专家数据库,统一编号直接在建和新建项目,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项目每季度随机检查一次。重点调查项目并将其提交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单位,拆除包装,违反法律程序,签订分包单位或强制承包商签署“阴阳合同”,政府投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资助建设。有必要查明违反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并公开披露的风险。要对“黑名单”所列建筑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其承担的项目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强度,对评估,表彰,资质管理等方面加以限制。招标和投标。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