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地试点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 2019-08-16 16:51
  • 中国江西网

  破题农村垃圾分类、垃圾处理,日前,省住建厅决定在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瑞昌市、柴桑区等14个县(市、区)启动试点。

  住建厅要求,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同步推进。操作上,住户源头减量、保洁员过程分拣、中转二次分类相结合。环卫保洁员也是垃圾分类员,既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还要做好宣传、监督和指导。在垃圾流向上,结合实际,在确保无害化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可回收垃圾不出户,可堆肥垃圾不出村,可回填垃圾不出镇,有毒有害垃圾按要求处理。

  此次试点县(市、区)包括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瑞昌市、柴桑区,景德镇市乐平市,萍乡市上栗县,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余江区,赣州市崇义县、瑞金市,宜春市靖安县、宜丰县,上饶市广丰区,吉安市井冈山市,抚州市资溪县。根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以“谁产生、谁处理,随时产生、随时处理”为原则,借鉴有效的经验做法,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在2020年底前,探索并基本建成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理的管理政策和运行体系,形成一套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记者赵鸿宇、实习生漆希希)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