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6个地级市均出台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 2020-01-16 11:11
  • 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截至15日,山东16个地级市均出台了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137个县(市、区)有115个出台了禁限放政策。

近年来,随着安全春节、环保春节的呼声越来越高,山东各市相继出台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措施。目前,山东10个地级市(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聊城、菏泽)实行禁放,其他6个地级市实行限放;137个县(市、区)有70个实行禁放,45个区县实行限放。

据了解,除经公安机关许可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外,主城区禁止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属于禁放城市,主城区部分时间段允许个人燃放的城市属于限放城市。

几年前,山东部分地市就开始禁限放烟花爆竹,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成效明显。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禁限放政策实施后,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火灾(火险)、经济损失均呈大幅下降趋势。

据统计,2019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故共48起伤57人,同比分别下降76.1%、51.3%;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86起,同比下降45.8%;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约57.6万元,同比下降54.4%。

2019年春节期间,山东各地共出动警力12.4万人次、动员社会力量54.6万人次维护燃放秩序,给予148名非法违法燃放人员行政警告等处罚。2020年春节期间,山东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处置非法燃放行为,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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