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向中小微型企业发放19份“战争流行病福利”

2020-02-06 15:3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减税、减租、增加信贷支持和优化项目审批.2月5日,长沙县政府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湖南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第一个县级政策措施。它在项目审批、金融服务、减税和减费以及稳定就业方面发布了19项硬性措施。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战争疫情福利”,确保疫情防控与企业健康发展“平衡”。

《措施》提出全面实施网上采集、网上审批、网上交付,将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人员生活和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工作纳入当地保险和供应范围,有效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对因疫情无法恢复生产和经营的外贸企业,要求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证明”,以帮助企业及时减少损失。

《措施》明确表示要建立进出口商品绿色通道,确保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利用政务网、公众电话等平台,高频率、高精度、大规模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对于有意签订合同的成熟项目,加强网上对接和谈判力度,确保尽快签订合同。对于承包项目,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完成项目启动、开工和调试的全过程,以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长沙县要求建立网格精准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的城乡居民,可延长至疫情缓解并补发。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患有新冠状病毒肺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县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未按时完成延期手续的,免于信用处罚;对于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有关部门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应给予优先支持。

同时,要求县内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型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鼓励县内所有银行机构通过降低成本率增加对企业的支持,特别是对制造业、小微企业和私营企业等关键领域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全面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此外,还需要提供金融安全服务。企业租赁国有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免征租金3个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谢耀通讯员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