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以探索实行年薪制

  • 2021-03-19 17:17
  • 人民日报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技能型人才中的重点少数,应提高其工资待遇,鼓励企业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实行经济待遇,并可探索年薪制。

据报道,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劳动模范、国家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技能奖、国家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技能、紧缺”高技能人才。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和支付工资分配。

《指引》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要探索实施年薪制,明确薪酬结构。薪酬构成主要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基本年薪比例相对较小,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比例相对较大,体现绩效导向。同时,企业应建立反映高技能领军人才特征及其短期和长期贡献的绩效考核方法。比如,技能型人才的关键任务和培养要作为年度或任期的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要与薪酬挂钩,做到绩效更高、薪酬更高、绩效更低、薪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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