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部门“圈定”商业贷款 非法购房

  • 2021-03-29 14:36
  • 经济参考报

这三个部门“封闭”的业务贷款和非法购买的房子扩大到国家银行机构

房地产金融监管正从个人口岸和企业口岸全面加强。近日,银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件,将“遏制”个人非法挪用商业贷款购房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所有银行机构。同时,杭州、湖州、Xi等地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包括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土地收购金额来源审核、预售资金监管等。进一步深化了对房企资金的管控。

业内人士认为,经营性贷款资金非法流入楼市,扰乱了房地产调控大局,容易引发诸多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去杠杆化继续,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明显增加。在这种背景下,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房地产金融化的控制,有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金融环境的稳定。

3月26日,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银保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联合开展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专项调查。具体包括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核和信用需求审核;管理贷款期限和贷款抵押物,加强联合处罚。

据业内人士透露,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金融监管部门已对辖区内银行经营贷款、消费贷款等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行业进行了集中调查,并于近日通报了相关检查结果。

“经营性贷款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房地产调控大局,容易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过热;本应流向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被挤出,影响了宏观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于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说,用商业贷款买房推高了杠杆率和负债率。一旦房地产市场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债务危机。对于银行来说,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扩大规模、抢占份额,既有政策风险,也有信用风险。”兆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除了个人购房者的消费贷款和商业贷款外,房企资金监管进一步加码的趋势明显。3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号文件,加强对借款人资格和购房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严格防止非法使用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购房。杭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说明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有待加强。Xi市加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

董希淼表示,对于银行来说,监控贷款资金的使用和流动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借助监管技术,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贷资金流动监控体系,提高贷款使用监控能力和效率。《通知》提出将企业和个人非法挪用经营性贷款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有助于提高借款人挪用贷款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遏制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楼市、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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