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部门:部分进口抗艾滋病药物免征进口关税

  • 2021-04-08 17:54
  • 中新经纬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号公告,称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健委委托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通知》指出,为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健委委托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还表示,享受免税政策的抗艾滋病药物名单及委托进口单位由卫健委确定,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