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部门:原中小板公司将从明年开始实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 2021-04-09 15:10
  • 中国证券报

4月8日,财政部通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称原中小上市公司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在披露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治理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原银监会、原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号文件和财政部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主板上市公司分批实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为了稳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后,原中小板上市公司应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通知称,原中小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要求,梳理业务流程,准确识别和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种内外部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优化信息系统,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做好实施前准备。

根据通知,过渡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原中小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鼓励原中小上市公司自愿提前实施内部控制标准体系的披露要求。

“合并后,会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更多要求。与以往需要出具鉴证报告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履行审计程序,其职责明显增加。”招商局证券合规总监胡宇表示。

胡瑜认为,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会计师事务所会对企业内部控制实施实质性验证程序,以识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这些缺陷可以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得到反映。对于企业来说,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还要在实践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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