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处罚19家药企发布什么信号?

  • 2021-04-13 17:48
  • 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对19家制药公司实施了处罚,以释放加强会计监管的信号

记者4月1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40号)》,根据现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对长白山药业、江苏恒瑞药业、山东步长药业、江苏豪森药业、深圳华润三九等19家医药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药品价格长期居高不下,2019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重点是药品成本结构,找出了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遏制了医药企业以黄金销售、哄抬药品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了药品集中采购等重大改革的顺利进行。

公告显示,经调查,部分药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收取体外使用资金;二是捏造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抽逃资金;三、账簿不规范等其他会计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的规定。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条,财政部对财政部相关监察局检查的19家医药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其他医药企业,由财政厅(局)负责检查当地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问题将移交主管部门处理。

业内人士指出,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角度来看,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险局的联合检查是帮助医药改革、提高人民满意度和收益感的行动。此次检查对医药企业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也释放了金融监管将得到加强的信号。这种罚款的金额从3万到5万不等,这已经是现行会计法下的最高罚款。目前正在修订会计法。预计新会计法实施后,按照零容忍、严格监管的原则,处罚标准将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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