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 平安银行两周收到3张票 被罚款375万元

  • 2021-05-21 17:51
  • 央广网

5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被罚款30万元。

记者了解到,由于个人贷款管理不当,挪用贷款资金,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作出3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5月14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因此前一系列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改正,并处以总额300万元的罚款。

主要违法事实有:

1.2016年5月,该中心为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非法提供融资。2.2017年3月,中心违规为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3.2017年3月,中心违规提供政府融资。4.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该中心金股租金在证券交易所被非法用于股票质押回购。5.2018年1月,该中心夸大了存款。6.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中心为黄金产业链以外的企业提供实物黄金租赁。

此外,5月12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非法金融营销宣传和非法收集与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信息两大违法事实,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截至今日,平安银行近两周已收到3张罚单,罚款总额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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