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惩滥用海南岛免税等政策的走私犯罪

  • 2021-11-26 15:39
  • 央广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26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高水平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21项具体措施。

强调,要深刻把握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重大意义,深度融入海上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防与民用技术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依法履职,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两个大局”,自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要求,要准确把握合法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的边界,严惩非法利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跨境融资、跨境证券投融资等海南自贸港金融政策实施的各类新型金融犯罪,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确保投资自由便利政策在海南落到实处。

(最高检网站截图)

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进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加强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研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生物医药、海洋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

《意见》提出,要聚焦民生热点,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和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推动海南、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建立环北部湾生态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琼州海峡生态环境。

《意见》要求依法严惩走私犯罪。加强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研究,指导海南检察机关及时分析研判海南自贸港新贸易业态下的走私形势。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边界,严厉打击滥用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岛免税等政策的走私活动。推动建立海南自贸港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加大高新技术手段应用,加强与海关反走私、公安、海警、人民法院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海南检察机关与广东、广西等相关省份办理走私案件协作机制,推动落实“一线放开、二线管控”政策要求,确保贸易自由便利政策落实。

强调,要支持海南检察机关推进符合司法和检察工作规律、有利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机构和体制改革,推动各项改革融合创新、协同高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要求的检察人员管理、案件管理和法律监督的体制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高水平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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