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8项新政策:不低于9000亩宅基地供应 热卖房产“摇号出售”

  • 2021-04-06 14:24
  • 观点地产网

4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房地产“新政八条”,涉及学位制度、二手房限购、热点房地产“限购彩票”等政策,明确规定不低于30%的房源用于购买刚刚需要的住房。《通知》自4月6日起执行。

主要内容包括:稳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落实城市学区房成套入驻年限政策,深化限购住房措施,落实城市热点楼盘“限购彩票”政策,严格调控商品房价格,加大出租屋建设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各种乱象。

第一,稳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通知》指出,住宅用地供应要稳步增加。2021年,在近几年住宅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合肥将增长10%,确保全市不低于9000亩,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900亩。及时、准确、全面披露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对现有居住用地履约的监管力度,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其次,落实城市学区成套住房政策。在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执行的基础上,除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多胞胎、二胎外,六年内只能享受一个学区制小学,三年内只能享受一个学区制初中。

第三,深化住房限购措施。《通知》明确市区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将暂停购买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其他地区指定学校的二手房。暂停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和重点投资项目除外)。通过司法拍卖或者招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商品房的,应当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并设定为拍卖条件。

落实城市热点房地产“限售彩票”政策。《通知》还提出加强住房信息公开监管,凡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屋数量之比大于(含)1.5的热点建筑,一律以抽签方式出售,并经公证处公证,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证、抽签等方式出售商品房时,应提供不低于30%的房源,用于购买急需住房。摇号购买的房屋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严格控制商品房价格。为了严格控制商品房价格,《意见》还提出,新收购的住宅用地以住宅项目均价控制,商品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前的预测均价;严格控制建筑物的计价面积,未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房屋面积出售;合理确定底价差。同一栋楼同一户型的差价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同时,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例、债务偿还收入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资格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性贷款和抵押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的管理要求

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的各种乱象。严禁任何形式的房地产销售涨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委托第三方收取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搭售车位、储物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的佣金外,不得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或购房人收取购房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互联网或媒体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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