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局:黄埔、南沙等8个区老旧保障房不低于15%

  • 2021-09-26 10:45
  • 观点地产网

9月2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征求《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更新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配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意见稿通过的,执行期限为5年。

其中提到了统一改造项目中小套型的划分。中小套型住房的具体类型有: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单身宿舍(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至70平方米)、中型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

明确融资地块政策性住房的配置比例。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等8个片区改造项目融资地块内政策性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占住宅建筑面积的配置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5%和5%。花都、从化、增城的政策性住房分配比例由相应区人民政府确定。

意见中还提到,在节约的建设金额中配置中小套型住房是有明确规划的。若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住宅建筑面积较方案有所节省,则主要配置集体宿舍、单身宿舍、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房屋;其中,30平方米以下集体宿舍和单身宿舍建筑面积占规划剩余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建成后将由政府按成本价回购,主要用作政策性住房。

改造安置区用于建设集体宿舍、单间宿舍、7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房屋等出租屋,建筑面积不低于改造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5%。提倡多建30平方米以下的集体宿舍和单间宿舍。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