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前河北完成洪灾后房屋修缮加固

  • 2021-09-29 11:28
  • 中国建设报

今年汛期以来,河北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水,造成洪涝灾害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号文,提出有序有效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秩序、重建家园。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2021年9月底前完成核灾工作,冬前完成房屋修缮加固,2022年春节前完成房屋重建改造,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其他全部重建任务,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恢复,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等。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城乡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主要产业全面恢复,经济进入持续稳定发展轨道。

河北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抓手,从八个方面组织实施重点任务。其中,在加快受损房屋恢复重建方面,河北省要求,将灾后受损农村房屋重建作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中之重。抓紧组织专业机构和人员逐户评估界定受损房屋的受损程度和安全性,分类登记,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修缮、修复、搬迁类别,并按照特护户、贫困户、普通户三类建立卡片,及时向社会公布核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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