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调整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800元
- 2022-04-06 11:13
- 观点地产网
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新媒体的意见,意见中提到,调整租赁商品房提取额度。
租赁合同已登记,租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
租住房屋位于郊区新城的,职工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8800元。
多人租住房屋的,房屋年租金总额不得超过43200元。
租赁未登记备案的,职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职工及其配偶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0元。
指出员工可以按月或按季度办理退租业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去年成都市区域住房租赁价格水平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商业租赁住房额度和频率,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下发执行。
市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城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郊区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市、金堂、大邑、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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