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政:执行相关信贷政策 首套房首付20% 不得随意停贷或退贷

  • 2022-04-29 16:38
  • 观点地产网

4月28日晚,桂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通知》新媒体评论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省”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改善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强化惠民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1)调整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的最低比例(初始挂牌价格的20%)执行,允许按初始挂牌价格成交。

(二)公共设施的整体落实。新增土地出让房地产项目周边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等。一、由各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区域配置。

(3)地下停车位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车位土地出让金,扣除中央和省规定的部分,作为对外补助部分留给当地(市、县)政府,专项用于该地块配套公共建筑的投资。

(四)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和磷石膏建筑材料。支持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和磷石膏建材,合理控制成本。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预制墙体部分可不计入规划总建筑面积核算。

第二,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

(5)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利用个人补充利息贷款撬动商业银行的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新增个人补充利息贷款规模2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3个月以内。

(6)寻求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相关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并购重组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不随意停贷、撤贷,最大限度支持在建项目建设按期竣工交付使用。

(7)降低个人住房消费门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首套房贷首付20%的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首套房贷政策。

第三,改善商品房存量的流通。

(8)多元化盘活非住宅存量。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土地存量。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已出售但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开发建设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从而推动非住宅去库存化;

(十一)放宽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条件。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纳税2年及以上的,均可申请购买销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十二)完善多元化住房产品体系。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建设全市住房租赁综合管理功能平台,引导房屋产权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主体整合商品房市场闲置资源,共同培育住房租赁管理体系,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经营。

(十三)完善居者有其屋的配套政策措施。在贵阳市贵安行政区购买商品房的,可申请在购买商品房所在社区落户,同时保障落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在贵阳贵安定居生活的外地人员,按规定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医疗保障。

第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十四)推进“土地即启动”。由地区(市、县)政府完成综合评估后方可供地。鼓励规划出让,将地块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实行免费代理服务,减少企业开工前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十五)加大审批力度。未取得施工手续,严格控制施工。对已依法取得土地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并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条件的项目,合理缩短审批时间,分期办理施工许可,分别实施“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和“建筑基础和主体”两个阶段。

(十六)优化住房交易流程。推行房屋交易网上登记、纳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交易同时办理多环节手续,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

(十七)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逐步推行“交房即证”,使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办理《贵阳市市级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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