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专项整治房屋建筑隐患

  • 2022-05-13 11:31
  • 中国建设报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各类房屋建筑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立即开展房屋建筑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包括自建房、违法建筑、老旧危房等建筑设施,切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据了解,此次行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细化的措施,重点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和使用功能、非法改建扩建等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城乡各类自建房,特别是用于经营的自建房、改变结构和功能的自建房、改建、扩建甚至加层的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建成时间长、建设标准低、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老旧建筑,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担负起主导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底数、重点排查、狠抓落实。

各地要立即采取措施,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项目予以关停,督促各方依法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准确认定并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督促房屋产权人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根据隐患程度采取停工整改、加固、整体拆除等措施。在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中,要严肃追究建筑业主、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处置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倒塌的房屋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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