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5万元

  • 2022-06-15 15:39
  • 观点地产网

6月15日,视点新媒体获悉,合肥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了解,合肥将提高首套房贷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

此外,合肥将延长二手房贷款期限。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由30年调整为40年。《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合金管办〔2022〕1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的首套住房贷款既包括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也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确定公积金贷款实际贷款额度方面,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缴存时间为10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的,缴存时间为15次;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2年以上,缴存时间的倍数为20倍。账户余额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算。目前'还款能力系数'为0.5。

此外,关于政策调整的住房套数,贷款承办银行应当以贷款申请人及共有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房屋查验结果为认定标准,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外无其他住房的,以首套房为认定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以外只有一套其他住房的,认定为二套房。

此外,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等部委的规定和要求,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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