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中心:异地购房申请只在省内其他地区暂停

  • 2020-11-30 16:29
  • 观点地产网

11月30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

据媒体报道,上述《通知》指出,新规对原有的缴存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主要包括明确新进员工和新转岗员工的缴存基数认定标准,规范公积金账户的清算方式,规范异地其他住房消费和购房的提取条件,完善未缴公积金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机制。

如《通知》所述,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仅限于在广东省或职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近年来,不时发生一些缴存存款的职工通过异地伪造购房材料骗取公积金的情况。为了有效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新规定旨在规范异地购房的范围。只有在深圳交过款的员工,才能在广东省内异地或者员工及其配偶注册地购房,异地购房的将被暂停。

深圳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家庭购买规定范围以外的房屋,但在深圳没有房产的,仍可通过各种自助渠道网上申请退租,每月可提取月存款的65%缴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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