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力争2020年开始整治1412个旧城区

  • 2020-12-01 16:17
  • 观点地产网

近日,广西发布《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通过规范整治范围和内容、编制专项整治计划、完善组织实施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和监管力度等措施。广西将力争在2020年启动1412个旧城区的改造,涉及约168700栋住宅楼。

此外,2021-2025年期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和2001年后建成的部分旧城区的改造。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方案》提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小区是改造的重点;2001年以后建成并符合改造条件的旧社区,可按年度改造任务的一定比例纳入改造范围。

《方案》表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探索建立居民、管道单位、政府按比例分担出资责任的机制。企业和居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居民可以通过直接投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捐赠物资、劳务投资等方式参与改造。各地可以将城市旧住宅区改造纳入国有住房出售现有资金使用范围,将旧住宅区内部基础设施和与住宅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在旧城区社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儿、家政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减按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90%征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护理和家政服务的房地产和土地,可免征契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登记费等。

为加快旧住宅区改造,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清单制通知承诺制”,建立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项目清单和通知承诺制。不涉及土地权属变更、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对环境影响不大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环境评估等手续。对于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更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通知承诺制,不得进行施工图审查。总投资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不予批准。各地还将设立房地产登记绿色通道,并有专人负责改造项目认证工作。对于权属明确、资料齐全的项目,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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