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营利性实习 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 2022-01-26 11:15
  • 中国青年报

近日,教育部、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聚焦实习全过程,通过一个“不”和27个“不”为实习管理划下“红线”,明确行为准则,严禁违规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习,严禁简单重复工作和与专业无关的高强度工作。

近年来,职校生实习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诸如“强制实习”“黑中介”“拐卖劳动力”等负面评价时有出现,不仅影响了职业教育的整体形象,也给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带来危害。

针对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中出现的一系列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一直在探索建立顶岗实习开展和学生权益维护的规章制度。从2012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部门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国家示范项目,到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再到现在教育部与八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规定》,充分展现了国家对相关问题的重视。

高职生强制实习赚取“人头费”的现象屡见不鲜,背后原因错综复杂。一方面,一些职业院校没有充分认识校对实践的本质和意义,没有把实践作为教学活动的环节之一。高职生参加实习不仅是专业学习和技术技能培训的必要途径,也是提前熟悉岗位、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一些职业院校受利益驱使,打着实习的幌子寻求劳务输出的现实,扭曲了实习的初衷。

另一方面,职校生实习的乱象也凸显了一些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和内涵的空心化。众所周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本科教育的核心。但部分高职院校专业内涵建设比较空洞,校企合作探索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校企融合、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学生的实习变成了打包送到“流水线”从事简单重复的工作。

由于职校生实习管理涉及学科多、工作链条长、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过去,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加上权限的限制,监管部门往往“门前扫雪”,看不到什么就看不到什么,存在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的情况。但一些职业院校对此不屑一顾,大力推行强制实习。

这次教育部等八部门新修订的《规定》,不仅增加了很多保障职校生权益的条款,比如满足家长知情权和学生选择权、支持《实习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发布、为实习当事人签订实习协议提供示范指导等。更是明确了八个部门各自的监管职责,这足以说明,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管理部门对职校生顶岗实习的本质规律和管理规范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

毫无疑问,新修订的《规定》为职校生实习管理套上了制度规范的“笼头”,但我们也应看到,从一纸文件的规定到国家政策的真正根源,仍需全面贯彻和协调。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