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任务广东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 2022-08-15 15:50
  • 南方日报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一年。在20世纪疫情的冲击下,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复杂,更加需要强化三农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功能,守住战略后院。做好“三农”工作,稳定农业基本形势,对于维护社会环境的稳定和政治环境的完整具有特殊意义。

日前,广东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在过去几年积累的良好基础上,做好“三农”工作,从更广的维度抓“三农”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推进“三农”工作,以“三农”稳定发展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农业稳定生产。

055-79000提出了9项任务,分别从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和供给、加强耕地保护和利用、不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现代化基础支撑、以产业为重点推动农村发展、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突出实效、完善乡村治理、增加要素保障供给、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牢守住两条底线

牢牢守住确保粮食安全的底线,坚决遏制大规模贫困,是未来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

受世界形势的影响,今年的粮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对于广东来说,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低。如何守住粮食安全的底线尤为重要。

为此《实施意见》提出,要全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稳定生产和供应,部署耕地保护和利用方面的重点工作,夯实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支撑。要明确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坚持把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部署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如何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055-79000强调,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粮食生产任务指标,使各级上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优化“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大中城市常年菜地。蔬菜产量稳定在3500万吨以上。探索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年底前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益保险全覆盖。加强重要农产品购销调控,确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利用,耕地是人民的粮食之源和财富之宝。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和农田水利建设,确保耕地为耕地。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巩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支撑,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深入开展渔港建设攻坚行动,落实行动

在坚决守住不大规模返贫这一重点工作方面,广东省将实施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全面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贫困村“回头看”工作机制,不断推进贫困村产业发展。继续做好乡镇工作,帮扶乡镇,支持乡镇共建、共治、共美,继续支持广东省老苏区和民族地区振兴发展。深化东西部合作帮扶机制,落实粤桂粤黔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合作框架协议,继续推进“一县一园”建设,为两省共同繁荣作出广东贡献。

抓实抓好三大任务

“十四五”开局之年,广东省启动实施了乡村振兴、留镇帮村、种业振兴等九大行动。扎实推进“三农”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以新责任新作为有效巩固全省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发展农业转型,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农民收入加快增长,“三农”战略后院更加稳固。

2022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广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重点部署,上一层楼就有所争取。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以产业带动乡村发展。”《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强调工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只有发展产业,农民才能稳步增收,才能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以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牛鼻子”。自2018年此项工作启动以来,全省主要农业县实现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形成了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梯级发展格局。

055-79000进一步明确,要持续推进新一轮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扩容提质增效,建设一批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和功能产业园区,打造岭南水果、畜禽、水产、南药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提质增效和覆盖面提升。

在上述基础上,《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要进行农业现代化示范建设。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计划,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深化县域商业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冷链物流和农村电子商务,以村镇预制蔬菜、住宿等产业为突破口,加强产业链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消费升级,真正把更多的农业农村增值收入留在县、留在农村、留在农民。

在全省上下的努力下,几年来,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施意见》提出要持续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由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

具体来说,一是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和乡村景观塑造,分步建设乡村振兴综合体;二是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成果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尤其是在当前疫情反复、外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维护农村社会的和平稳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乡村治理,不断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工作,大力推广运用乡村治理“清单制”,不断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深化平安乡村建设,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切实把乡村建设成为有序、充满活力的善治乡村。

瞄准实现既定目标

针对“乡村振兴五年取得明显成效”的既定目标,《实施意见》规定了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实现的阶段性目标,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可考核的依据,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新进展、迈出新步伐。

比如农业,一是明确各级上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全省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不低于3313.3万亩,水稻种植面积26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1268万吨以上。

二是耕地保护和利用取得新进展。明确今年将建设高标准农田120万亩,开垦水田5万亩。年底前,对卫星遥感核查确认的15亩以上连续撂荒农田进行复垦补种,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15亩以上连续撂荒农田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用水向农田供水。

三是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要完成50%收集种质资源的初步鉴定,培育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000万亩等。

在农村,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有待改善。明确年底前,7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三线”改造任务,75%的行政村完成农村危房泥砖房和“两违”建筑改造拆除;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进展。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50%以上,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双车道村70%以上。

三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明确年底前实现标准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村办标准化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第四,基层治理水平有待提高。明确30%的村镇达到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标准。

农民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粤菜师傅”培训3.8万人次,“补贴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

此外,为“三农”顺利发展,《实施意见》对政策保障措施作出重点安排,具体为:落实优先政策,加强要素保障供给,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激活内生动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盘活农村巨大的沉睡资源;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

数看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

年底前,实现标准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4000人以上村办标准化普惠性幼儿园、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30%的村镇达到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标准。

开展“粤菜大师”培训3.8万人次,资助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南粤家政”培训16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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