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35项政策 防止贫困人口因灾害而重新陷入贫困

  • 2020-08-17 17:17
  • 新华社

灾后符合立卡认定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立卡动态管理并给予有效帮助;受灾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记者14日从安徽省扶贫办了解到,安徽省近期出台了35项政策,重点解决了因灾返贫问题,切实巩固了脱贫成果。

今年入梅以来,安徽省连续遭受暴雨袭击,宣城、铜陵、黄山、安庆、芜湖、马鞍山、阜阳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了灾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做好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贫困群众,安徽省近日发布了《关于着力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意见》。

据记者采访,建议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受灾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完成脱贫任务,包括35项政策。其中,被认定为丙类和丁类危险建筑(包括“十三五”期间新建的扶贫搬迁房屋)的灾损均纳入农村危险建筑改造计划。在按规定标准补贴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追加补贴,迅速组织修缮或重建,并在11月底前完成翻修。

与此同时,安徽省提出要抓紧农村供水工程的修复,如取水工程、水厂和配水网络等,并对贫困家庭的供水设施进行免费修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农作物种子,并对畜禽和水产种苗的采购给予支持或补贴。列入项目库、通过申请审查并已实施的家庭扶贫项目如因洪涝灾害而损失,可据实支付相应的奖励。

此外,安徽省还要求扩大贫困地区特殊农产品保险产品,进一步降低费率,提高保障程度,并按上限进行损失核实。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受影响贫困家庭应给予适当救助,对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受影响贫困家庭应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