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退耕还林还草湿度38500亩 截留和净化农业面源污染约154万亩

  • 2020-08-18 10:16
  • 三湘都市报

走进湘阴的杨莎湖,在一片广阔的水域,成群的黑天鹅在这里觅食。环顾四周,你可以清楚地看到远处草丛中的白鹭……这是湖南省退耕还林还湿的景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2017年,湖南省启动了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程,在湘江流域建设生态屏障。2018年,湖南省将退耕还林还草试点扩大到湖南、省会、袁、李四大流域。2019年,湖南省在原有试点项目的基础上,选择了五个最佳示范项目建设地。试点项目启动以来,全省已完成退耕还林还湿地总面积3.85万亩,涉及14个市州47个县市的56个项目点。

退耕还林还湿地,主要是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地,营造人工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环境恢复,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和净化污水的能力,减少江河湖泊的排污总量,改善湖南、省会、原、李的水质。2015年12月,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发布了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计划,要求衡阳、漳州、永州等8个城市沿湘江干流或主要支流选择面积超过300亩的适宜区域。改变土地的性质、面貌和合同权属,通过土地流转和生态恢复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探索低洼农田、水网湖滨、工业重金属污染等条件

湖南省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作为生态隔离带,农业面源污染总量、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进入湖南、首都、袁、澧河被纳入试点,水质明显改善。据统计,湖南省农业面源污染拦截净化总面积约154万亩,年污水净化能力可达9.7538亿立方米。试验数据表明,水质可由级或接近级升级到级,局部甚至达到级。此外,退耕还林还湿地后,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试点地区平均增加20种植物和5种动物,形成了良好的生态林和近自然湿地景观,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生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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