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年 将确认特别减税

  • 2020-12-07 16:51
  • 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红

12月4日,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抵扣开始确认。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抵扣。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租房和住房贷款外,还可以对慈善捐赠、大病医疗等费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未更新或影响政策享受

李女士,家住洪山区,刚刚三岁半,今年九月上幼儿园。她告诉记者,去年组织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了专项附加抵扣信息,现在孩子已经开始接受学前教育,也可以填写孩子教育的抵扣项目。

记者了解到,2021年是新的纳税年度,部分纳税人将面临登记信息无效、抵扣比例变更、抵扣项目增减等问题。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要确认2021年的特别追加扣款。税务机关提醒,如果不及时关注和修改专项附加抵扣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产生一定影响。比如用工单位发生变化但未更新,新用工单位将无法获得相关信息并相应扣减;如果享受特别附加抵扣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未作修改,则按原条件继续享受下一年度,也可能影响税收抵免。

另外,即使没有变化,也建议检查信息是否正确。由于系统持续升级过程中的调整,用户自身信息的变化,或者之前申报时填写的信息不正确,后续信息可能无效,不符合扣款条件,公司无法下载。

四类人需要修正和确认

另外,税务部门表示有四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抵扣信息:我想修改2021年养老、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抵扣比例;2020年部分老年人死亡,2021年不能再申请供养老年人专项扣除;配偶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置换扣除,即2021年不申报房屋租金代替房屋贷款利息,或者2021年申报房屋租金代替房屋贷款利息。

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特别附加税如何确认呢?记者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体验了一下。进入APP首页后,点击热门话题“开始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款”,然后选择扣款年度“2021”开始各项操作。

据了解,对于普通纳税人来说,个税特别附加税的确认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信息不变,信息需要修改(删除特别附加税抵扣项目,增加新的特别附加税抵扣项目)。如果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只需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行确认即可。如果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相关信息,需要将2020年的信息带入2021年,点击“待确认”,然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对于去年填写的特殊附加扣除项目,如2021年不再申请养老特殊附加扣除,点击状态为“待确认”的养老信息后,点击“删除”,然后点击“一键确认”。对于2021年需要增加的特殊附加扣款项目,比如2021年需要申报并填写新增儿童教育扣款。进入热门话题“2021年开始确认专项附加扣除”后,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房屋租赁”、“养老”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2、纳税人填写的养老项目,联合扣除的扣除总额应符合标准。相关政策: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摊扣除金额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被抚养人平摊或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配。约定分配或者指定分配应当签订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优于约定分配。

3.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费用。

相关政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提醒:提醒纳税人与配偶沟通,约定各自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费用不同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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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低于6万的可以享受新的税收政策

年末,个税政策再次迎来新的变化。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当月不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公告称,从2021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在最后一个完整纳税年度每月代扣本年度工资及同单位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时,将直接按年度所得税6万元扣除累计费用。

很多网友表示“太专业了,理解不了”。记者了解到,享受这一政策有三个条件:从上一纳税年度的1月至12月,均在同一单位工作,并预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收入,不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从这个纳税年度的1月份开始,我还在这个单位工作,领工资。比如小李2020年至2021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从2020年1月至12月每月为小李办理一次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资收入总计5.4万元,这个公告可以适用于小李2021年。

与过去相比,新政策会带来什么好处?据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部分从一个地方缴纳,一年收入不足6万元的纳税人,全年结算时不用交税。但由于其收入逐月波动较大,或收入先高后低的原因,无法在年中判断全年收入,已提前一个月或几个月代扣代缴税款,年终后仍需申请退税。新措施实施后,这种麻烦是可以避免的。比如2021年,单位1月给小张1万,2月到12月每月4000。不考虑扣款的情况下,按照原代扣办法,小张需要在1月份预缴税金(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不需要预缴税金;全年核算后,因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可退150元通过结算解决。采用新的代扣代缴、预缴方式后,肖无需预缴税款,直接从1月起扣除年度累计抵扣6万元,无需年终结算。

工作两年的徐先生说,在过去的一年里,即使只有一两个月的收入超过5000元,也要扣税。其实月收入不稳定,全年总收入也没超过6万。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在年底申请退税。现在新方法更人性化,更简单。只要年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就不扣税,免去了再次办理退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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