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9家电力公司因超标排放被罚多收环保电价

  • 2020-12-16 13:29
  • 楚天都市报

12月15日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全省9家电力企业因排放超标多收环保电价,其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处以罚款。

根据公开信息,具体涉及的九家公司名单如下:钱江正华盛铝业有限公司、宜昌东方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据了解,这些电力公司在超过限值时多收环保电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9条第(2)项所列“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所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电价政策可以促使燃煤发电企业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发电企业在享受环保电价政策的同时,应承担运营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义务和责任。

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对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的处罚力度。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39条规定,监管部门已对这9家电力企业采取了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措施,没收所得将上缴省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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