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再次提醒 从明年1月1日起 此类机动车在武汉不能领证
- 2020-12-25 13:14
- 楚天都市报
12月24日 今天,记者从武汉市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从2021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不再许可新的“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020年7月1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本市机动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新登记的轻型汽车应当达到“国家第六”排放标准,达到“国家第五”排放标准的新轻型汽车在武汉不予许可。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新车时要清楚了解排放标准,以免购买后无法登记。
被誉为历史上最严格的“国六”排放标准,已经完全超过欧盟和美国的排放标准。与“国五”排放标准相比,“国六”排放标准使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减少50%,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减少50%,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收紧42%。
“国六”排放标准分为6a和6b两个标准,6a是“国六”的过渡排放标准,6b是“国六”的最终排放标准。
武汉将根据不同车型逐步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于2021年1月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2020年7月1日以后生产和进口的轻型汽车登记应当符合《国家第六条》排放标准(6a及以上标准)的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登记的轻型车辆应达到《国家第六条》排放标准(6a及以上标准)的要求。
(轻型汽车指M1、M2、N1车辆,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一般来说,国产车属于轻型车辆,此外还有轻型卡车、轻型客车等。M1 类车:指的是不超过九个座位的客车,包括司机座位。M2 类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椅在内的9座以上的乘用车,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t。N1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t的卡车。)
从2020年7月1日起,在重型柴油城市车辆:注册的城市重型柴油车(公交车、邮政车、环卫车)应达到《国家第六条》排放标准(6a及以上标准)的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气汽车:应达到“国家第六”排放标准(6b期标准)的要求。
从2021年7月1日起在所有汽车:,所有在武汉注册的车辆都要达到“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的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所有在武汉注册的车辆都要达到6b阶段标准的要求。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新车时注意“国六”排放标准车,并要求销售者提供环保信息车清单,查明车辆是否为“国六”标准。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核实。
- 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今年上半年事故多发路段2020-07-27 11:24
- 全球深空探索走进新时代2020-07-27 09:06
- 四部门:遏制货车非法改装 严厉打击百吨王2020-07-27 07:18
- “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正式发布2020-07-27 07:16
- 多地出台稳外贸稳外资“加强版”举措2020-07-24 09:11
-
2
上海海警查获5起涉嫌走私案件 涉案金额2000万元
2020-07-22 07:16
-
3
高科技重新定义新时代抢险抗洪
2020-07-21 07:24
-
4
2020第五届大致坡琼剧文化节在海口启幕
2020-07-13 08:56
-
5
黔东南州非遗大集市在丹寨万达小镇开市
2020-07-08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