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颁布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2016年4月24日,贵州纳雍路嘴村,15岁的彭晓敏正在看书。她和八九十岁的奶奶一起生活。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妈妈陪孩子写作业气到脑梗、小学生压力太大跪求妈妈、湖南男孩被打后弑母……近年来有关家庭教育的社会事件不断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日前,《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监护人不得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禁止家庭暴力。

  2016年5月,重庆市通过了我国内地第一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此后贵州、山西、江西等省份相关条例相继通过,去年11月,《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边玉芳认为,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竞争加速,家庭教育难度在逐渐增加,急需构建科学完备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和监测评估制度,落实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转变育人观念,为家长提供相关指导和帮助。

  不得加重孩子学习负担

  近年来,妈妈独自肩负教育孩子责任的“丧偶式育儿”现象普遍引发关注。对此,《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要求,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义务。重庆、贵州、山西、江西、江苏等省份同时规定,父母双方不得以离异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一方开展家庭教育,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如果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重庆市规定,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家庭教育缺位情况之外,家长教育方式不当的问题同样显著。

  《全国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2018)》显示,九成以上受调查学生报告家长对自己的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中七成左右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班级排名前十甚至前三。针对学习压力过大等情况,江西省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同时已发布家庭教育条例的五省份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应当主动与学校沟通联系,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自觉接受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不当家庭教育方式大多与家庭暴力相伴随,为了有效制止父母以家庭暴力形式教育子女,五省份同时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采用侮辱、虐待、家庭暴力等方式开展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相关单位或者组织予以批评教育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立机构推动家校合作

  据江苏省制定草案前开展的家庭教育现状问卷调查显示,江苏省近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约八成家长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借鉴,迫切需要家庭教育服务。

  为拓宽家庭教育学习途径,江苏省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依托网上家长学校等向家庭免费提供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资料。鼓励研发家长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媒体产品。

  贵州省和山西省也提出鼓励利用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开展家庭教育信息交流。此外,重庆、江西等地要求当地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应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专题,开展公益宣传,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学校在家庭教育中起到重要指导作用,五省份均提出,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推动家校合作,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咨询和辅导。边玉芳认为,学校教育需要家庭教育的密切配合,学校在进行家庭教育培训方面具有绝对号召力。

  不同省份也根据自身情况在为家长提供指导和帮助方面作了相应补充。各地相应地提出婚姻登记机构对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申请人进行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宣传和指导,建立孕妇学校、新生儿父母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措施。

  父母要与留守儿童常联系

  2016年民政部在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其中江西、四川、贵州、安徽、河南、湖南和湖北等省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都在70万以上。同年重庆市妇联对留守儿童进行的调查中,49%的孩子表示父母离家一年以上。

  五省份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中规定,即便外出务工,父母也应担负起对孩子教育的责任。各省份要求,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确因外出务工等无法与其共同生活的,应与村(居)民委员会、就读学校、受委托监护人保持经常联系和交流,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状况。父母应当通过书信、语音、视频等方式与未成年子女保持日常沟通联系,定期与未成年子女团聚。

  贵州省作为务工人口输出大省,在本省条例中单列一章,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出要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机制,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掌握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开展常态化、专业化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在问题的根本性解决上,贵州省特别提出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在当地就业创业,减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的家庭教育缺失;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家庭教育给予支持和帮助。

  对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安置问题,重庆市提出,政府应当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入学、招生、住房等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务工地就近入(托)学、参加考试、居住。

  高校应开设家庭教育课

  重庆和江苏在条例中均提出,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标准,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五省份均提出,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当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江苏、江西、重庆三省份提出教师培训机构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纳入师资培训计划。鼓励相关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编写家庭教育读本。

  五省份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庆市特别提出,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贵州省借此提出,设立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鼓励和支持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性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边玉芳认为专业机构在促进家庭教育提升方面非常重要,但专业性程度不高的机构则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极不利的影响。目前市场上的家庭教育机构专业水平差距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需要政府提出相关评估机制进行把关,而不是仅仅依靠市场化发展,使其自然淘汰。

  ■ 对话

  重庆市妇联家庭与儿童工作部部长李艺:家庭教育想取得效果不能急功近利

  新京报:家庭教育方面的促进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处理公、私界限,能否保证其效力的发挥?

  李艺:作为促进型条例,其涉及主体不仅是家长及其教育的权利义务,还包括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共同的责任。家庭教育不仅涉及私人领域,更会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发展,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家庭教育是家长的权利更是责任。而对于百姓可能会担心的界限和分寸问题,条例没有一味地苛求家长责任、扩大家长义务,采取了列举正负清单的方式,解决家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地方性法规具有局限性,但就两年多来重庆市进行的1300多例教育和训诫的效果来看,震慑作用还是非常明显的。法律不仅具有惩罚功能,教育和宣传作用也非常重要。

  新京报:目前重庆市家庭教育的难点有哪些?

  李艺:首先,作为普惠性家庭教育,是难以实现个体化、针对性的。这就需要更专业化、更长期、更成体系的服务,就需要专业机构的介入。而以前有的家庭教育培训机构只能按照家政服务属性取得工商登记许可,这对于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很不利。目前由于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和推展,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其次,重庆的高校目前还没有家庭教育专业。一方面是市场太小,没有充足的岗位职业需求。另一方面,家庭教育专业发展相对粗放,专业研究和人才不足。目前行业介入以登记为主,由市场实现优胜劣汰,我个人认为,家庭教育专业人员需要相应的资格认证,建议能够纳入教师序列的评定认证。只有高质量的服务,才能满足目前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需求。

  此外,如何促进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提供易于老百姓理解、学习的指导和帮助,同样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着力点和难点。

  新京报:条例颁布后如何监控家庭教育促进情况?

  李艺: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当中,对于每个部门完成任务有数据的考核,根据每年数据的推进进行工作检查,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相关工作纳入到了这个过程当中。今年9月1日,《条例》实施将届满三周年,我们主动申请了市人大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关于父母方面的反馈,后续我们会有相关调研,这是一个有规划的推进过程。不着急做是因为家庭教育并不是一两年就能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家长日益重视家庭教育,但存在急功近利的心态,教育依然是需要“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家庭教育想取得效果还是不能急功近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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