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治理教师暑期薪酬课程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在暑假期间下发了《关于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推广沈阳市做法的通知》,重点对在职教师的带薪补课等行为进行管理,严重制约了中小学在职教师的补课行为。并有效解决了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辽宁明确指出,治理的重点是:中小学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补课;提供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有偿辅导课程的设施或学生资料;组织、推荐和介绍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有偿辅导课程,服务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有偿辅导课程;在职中小学教师向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学生并提供相关信息;在职培训机构聘用-服务各级中小学教师、教师和科研人员参加有偿辅导课程;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收受财产或参加班主任等活动。学生及其家长支付的UET、旅游、娱乐和休闲;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中小学(幼儿园)乱收费s)以购买教具或其他物品的名义。行动。

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查实必须纠正,纠正必须负责”的原则,对在职教师违规行为的纠正行为“零容忍”,查处在一起。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特别是省级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违反规定参加补充课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职称和待遇,并予以重罚。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力度,依法加强检查,严格遵守“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问题予以处罚。法律,不会容忍他们。同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权力,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暗访,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性,积极建立学校,教师的监督制度。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并公开报告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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