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全额退宿舍费 不是谁占谁的便宜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不少人的生活“直接”从冬天进入夏季。感触最深的莫过于学生,经历了一个超长“寒假”,再开学已入夏。近日,各地学生陆续迎来开学的日子。对许多地方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而一些高校退还本学期住宿费的消息,更是“喜上加喜”。

无论住宿费是全额退还是按实际情况部分退,都是对学生关切的回应。高校这一干脆利落的举动被赞“把最大的实惠留给学生”。

没有住宿,自然不能收费。而且,关于住宿费收取、退费等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说法。今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称: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许多地方和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推出具体的退费举措,是对教育部预警通知的落实。关心退费问题的学生及家长也大可安心。

不过,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大学宿舍费本来就不高,虽然学生未住但物品还在宿舍,学校管理与维护也涉及费用支出,因此退费对高校而言未免不够公平。

这有一定道理,但高校后勤服务不是纯粹的生意,不能用纯商业思维来分析谁“吃亏”了,谁又“占便宜”了。割舍宿舍费,对很多学校来说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却把政策的温度传递给了每一位学生及他们背后的家庭。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这笔“可观的收入”在当下或许能发挥更大价值。

如果为了区区几百元的宿舍费而犹豫不决,丢了教育应有的公益属性与温度,对高校来说才是最大的损失。

当然,退费问题不能简单化处理。在当前高校推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的大环境下,要兼顾学生、学校、服务提供者等多方利益,用更细化的标准、操作规则、退还办法等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

比如河北、宁夏等省份明确,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也有部分地区将人员、折旧成本也做了考虑。例如四川省明确对于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这些更细化、更贴近实际的规定与计算方法,清晰且明确,只要在实践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相信大部分学生与公众也能接受。

不妨以此次灵活退宿舍费为契机,将类似疫情这样突发情况下退费操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后即便没有主管部门的“预警”,各地各高校也能按照规定做好退费工作。于高校而言,这是一种制约;于学子而言,权益多了一层更有力的保障。

疫情之下,从教育主管部门到政策执行者,及时关注到退费问题,透出的是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其中,完全可能有某位学生因这份“意外收获”渡过了眼前的难关。对这批被退费的学生而言,这也必将成为他们在疫情经历中一段温暖的记忆。

期待更多地方、高校将这件好事办好,让教育精神直抵人心,润物无声、成风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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