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已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税费合计8.72亿元

记者从福建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疫情发生以来,福建税务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加快办理延期缴税。目前,税务部门基本上在5天内审批办结延期纳税申请。截止3月30日,已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纳税户合计1138户,税费合计8.72亿元。

据介绍,税务部门推出便捷服务组合拳。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自助办、预约办”等,鼓励企业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税费各项业务。据统计,2月1日至3月30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办税超279.1万人次、办理涉税事项超279.5万笔,网上申报率平均达98.93%;通过电子税务局邮寄发票9.63万户次、通过自助终端自取申领和代开发票17.53万户次、通过预约办税达6.56万人次。加快办理延期缴税。目前,税务部门基本上在5天内审批办结延期纳税申请。截止3月30日,已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纳税户合计1138户,税费合计8.7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将以往只针对个别企业的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困难减免扩大至行业性、普惠制减免,实现从“点的到位”到“面的拓展”。优化相关服务措施,明确了在2020年9月30日前不动产出租方都可以提交减免申请、可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行“非接触式”办理、可容缺办理减免申请等。截至3月25日,全省税务系统已针对企业核准困难减免事项达1.12万笔,核准金额3.84亿元;针对不动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相应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19万元。

同时,经过逐户核实,对疫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截至3月25日,经逐户核实,福建已有94户次企业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1.46亿元。对生产防疫物资的生产型出口企业,税务系统做到“随到、随审、随办、随退”,加快企业资金回笼。目前,全省一、二、三类出口企业已全面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对第四类出口企业允许先实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充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今为止,网上申报率已达100%。截至3月31日,全省税务部门已办理出口退税146.28亿元,退税办理速度在去年平均7.36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至平均7个工作日内。

此外,福建税务部门会同人社、医保、财政等部门制定了福建《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顶格落实减免政策。在省统计局、人行、证券业协会等部门提供的我省大型企业名单基础上,结合税务部门掌握的相关数据,确定福建适用社保费减免政策对象分类清单。以“减少缴费人事务性负担”为原则,制定明确简洁的退抵费操作流程,及时提供退费相关信息,加快为企业批量办理退抵费。截至3月25日,全省共确定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3819户,中小微型企业(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约64.96万户,已落实社保费抵减及退费超17.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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