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被以强制性交罪起诉 受害人身上有其DNA

据台湾媒体报道,知名导演钮承泽日前被一名从事电影工作的女子指控性侵,但他应讯时不断辩称“我当晚喝太醉了,不记得发生什么事”,被台北警方谕令150万元交保,新闻传出后震惊各方。2月1日,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并以“强制性交罪”正式起诉钮承泽。

检方调查后称,采集钮承泽的DNA跟被害女子身上的DNA做比对,确认女方下体有钮承泽的DNA;由于钮承泽一直以喝醉当作理由不认罪,但事后检查他手机发送的信息,发现他居然可以传讯给受害女子,因此警方认定他根本没有“意识不清”,将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钮承泽。

回顾案情,女电影工作人员控诉,与女长官在事发当日傍晚5点才到钮承泽位在忠孝东路巷弄内的工作室,在抵达前已经有一对夫妻与豆导从中午开始小酌、吃饭,一直待到晚上9点才离开,没想到之后就遭钮承泽上下其手。

不过钮承泽却在应讯时指出,如果女长官与女工作人员是来工作室谈公事,那么女方可以与女长官先离开,但是女方却继续留下,因此让他觉得这是“有好感、互相欣赏”的表现;但或许与女方的认知有落差,在事发后他也不断地向女方表达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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