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法院建立健全环资审判常态化协作体系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协议》坚持系统保护、协同高效、共建共享、依法协作四大原则,从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协作、建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讨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共同打造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联合宣传和培训工作机制七个方面建立健全常态化协作体系,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协同化,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环境司法合力。

《协议》指出,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平台方面,推动建立两地环境资源案件移送、审执事务协助的电子化信息平台和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在畅通环境资源审执事务协作绿色渠道上,推进环境资源跨域立案工作,强化在巡回审判、调阅档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判文书送达等事务方面的协助配合,加强异地执行协助配合,对跨区域的生态环境修复、禁止令、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特殊执行事项,实行委托监督制度。此外,两地法院还将强化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发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适时出台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案件定罪量刑参考意见,共同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和量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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