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破获全国最大的穿山甲案

  • 2018-11-07 10:49
  • 湖南日报

11月6日,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在长沙通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4·26”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告破: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9名,收缴穿山甲216只、穿山甲鳞片66公斤、藏羚羊角20只、其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批,扣押赃款1800多万元,一举摧毁了一个由境外走私到广西,由广西运输至广州市,再由广州市向全国分销的穿山甲非法贸易网络。

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周国生介绍,这是目前为止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人员最多、查证非法交易的穿山甲数量最大的野生动物案件,彰显了森林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坚强决心。

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

2017年初,湖南省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郴州市北湖区的谢某等人有向餐馆、酒店非法出售穿山甲牟利的嫌疑。湖南省森林公安局随即指定新邵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代号“4·26”案件)。

新邵县森林公安局“4·26”专案组经过近8个月的侦查,发现谢某等人出售的穿山甲来自广州市从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王某,王某出售的穿山甲来自广西防城港市的苏某,而苏某出售的穿山甲来自于境外。

国家森林公安局接到湖南省森林公安局的报告后,立即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指定将与此案有关联、发生在其他省市区的系列案件,一并交由湖南省森林公安机关管辖。

湖南省森林公安局立即将广西防城港市苏某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指定交由石门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湖南省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等单位全力支持下,湖南省森林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了深度侦查。

侦查行程累计达200万公里

参战民警夜以继日、加班加点,通过一年多的摸排,终于排查出一个庞大的跨国穿山甲非法贸易网络:穿山甲由境外走私进入广西防城港以后,苏某等人作为一级批发商,将穿山甲批发给广州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加价以后销售给包括郴州市谢某等人在内的其他省市区的三级批发商。整个交易网络达七个层级,犯罪嫌疑人多达200余人,分工明确,呈现出团伙化、智能化、职业化的特点。

收网时机成熟后,湖南省森林公安局立即下达指令,200多名森林公安民警在湖南、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海南等地同时展开抓捕,谢某文、谢某强、谢某进、谢某凤、苏某河、王某增及正在进行交易的“保货仔”等人被现场抓获,当场收缴穿山甲35只及大批“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野生动物。

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先后到湖南、河南、广东、海南、福建、广西等省区对苏某河、王某增等人的下家实施抓捕,行程累计达200万公里。

截至目前,该案已经刑事拘留129人,逮捕25人,还有32名犯罪嫌疑人被网上追逃。

一只穿山甲可保护250亩森林

在通报会现场,记者见到了此案缴获的一批穿山甲死体,有的蜷成圆形,有的被肮脏的白色塑料袋层层包裹,让人心疼。据了解,这些死体及其它野生动物制品都将按法律规定处理。对缴获的活体穿山甲,省林业局正全力抢救。

穿山甲是极度濒危级哺乳动物,以蚂蚁为食,主要生活在亚洲和非洲大陆。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介绍,一只成年穿山甲的胃,最多可以容纳500克白蚁;在250亩林地中,只要有一只成年穿山甲,白蚁就不会对森林造成危害,可见穿山甲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有很大作用。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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