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日再次取消21项证明 独生子女奖励位列其中

  • 2019-02-13 15:27
  •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月13日上午发布,在此前分三批清理取消了204项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索要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各类证明的基础上,近日再次取消21项证明,涉及独生子女父母领取奖励时需提交的生育情况核实证明、夫妻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需提交的婚育情况证明等,取消后由申请人承诺后部门进行核实。这些取消的证明事项今天将在首都之窗公布。今天同时公布了2019年版北京市保留证明目录共61项。

第四批证明取消后,北京市市级部门和视野单位已累计取消证明253项,精简比例达81%。 北京市第四批取消21项证明方案,涉及企业设立、进京落户、生活补助、生育服务、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就业奖励7个方面21个事项。取消后调整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有3项,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需提交的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现居住地居(村)委会、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取消后,由申请人个人承诺+部门内部信息核实。

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或再婚的独生子女(初育双(多)胞胎)父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需提交的档案存放单位、居(村)委会开具的生育(含收养)情况核实表(盖章),原由档案存放单位、居(村)委会开具,证明取消后,由申请人个人承诺+部门抽查核实。 调整为申请人提交相关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7项,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时,需提交的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证明取消后,申请人提交有效期内学生证或准考证、身份证等能够确认学生身份的相关证件凭证办理。 调整为通过系统内部信息或数据核查方式办理的8项,比如原来,母亲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并已注销本市户口,期间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非直系亲属进京入户时,需提交的母亲原注销户口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今后,这项证明取消,调整为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整合检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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