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公民受教育权

  • 2020-07-14 08:40
  • 最高法网站

  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有效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公信力,依法保护每名公民受教育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前途安全”。

  7月7日,2020年高考拉开大幕。遍布全国各地的40万个考场,迎来上千万名考生,这是一场牵动无数家庭神经的考试,因为它将开启广大考生的人生新篇章。

  教育是改变命运的阶梯。现如今,公民受教育权备受关注,每个人都希望受到优质的教育,通过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改变自身命运。

  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高学历成为许多求职者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了更好地生存发展,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考试作弊破坏公平竞争,败坏社会风气。

  2015年1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东方法律网提供)范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法律规定的相继出台,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行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数据,截至2019年7月,全国法院审理考试作弊刑事案件1734件,判决3724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于打击国家考试中的考试作弊行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教育,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教育受益于个体,服务于社会,教育公平关乎个人前途命运,关乎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有效维护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公信力,依法保护每名公民受教育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前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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